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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申辦抽好禮活動

為推廣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與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服務,舉辦MyData申辦抽好禮活動(MyData,召喚出我的資料吧!)。

  • MyData,召喚出我的資料吧!

    獎品 名額 單項價值 備註
    1 iPhone 15 plus 128G 2 $32,900 MyData服務
    加碼抽
    2 禮券(福利即享券-面額500) 15 $500  
    3 禮券(福利即享券-面額200) 100 $200  
  • 以電腦隨機抽獎,每完成一項線上申辦服務或使用MyData完成申辦服務,且同意參加抽獎者,即獲得一次禮券抽獎機會,若使用MyData完成申辦服務可再加碼抽iPhone手機,抽獎機會可累計,惟禮券及手機每人分別僅有一次中獎資格。

  • 113年9月20日(五)下午2時。 
     (名單將公告於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最新消息,並將以E-MAIL通知得獎人。)

    1. 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及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2. 請參加者務必留存可聯繫之電子信箱;電子信箱一旦登錄後即無法更改。
    3.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1. 主辦單位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本活動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並僅用於此活動。
      2. 活動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3. 本活動參加者可電郵主辦單位(hchgL301@hchg.gov.tw),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本活動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本活動參加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6. 領獎期限(以電子郵件通知)內未完成相關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7. 本活動手機得獎人須配合填寫領取獎品切結書,以茲證明獎品領取無誤。
    8. 抽獎日期及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抽獎或公告時,主辦單位將於該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抽獎或公告。
    9. 本活動得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每人僅有一次中獎資格。得獎者需為自然人且為服務申請者或其家屬。手機得獎人身分之認定,將於領取獎品時出示身分證核對身分;若選擇寄送獎品,將於得獎者寄送身分證影本,核對身分後寄送獎品。
    10.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執行單位連絡(電話:07-5364800#224 轉呂小姐)。
    11.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13.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遲出貨時,得獎人須配合出貨時間而不得異議。
    14.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5.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所得獎項金額(價值)高於新臺幣 20,000(含)元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執行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16. 主辦單位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人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17.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參加本活動或兌領獎項者,主辦單位得拒絕其參與本活動或撤銷其得獎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8.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9.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查詢。
    20. 本活動執行單位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抽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