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永達)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 |
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0215號 |
1140114 |
| 智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顏健生)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1509B號 |
1140324 |
| 帝寶竹北產後護理之家(陳智櫻)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3617B號 |
1140625 |
| 婆婆媽媽環保有限公司(陳信旗)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3625B號 |
1140708 |
| 徐玉興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 |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4015B號 |
1140722 |
| 優尚機電有限公司 (鍾靖緣)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3951B號 |
1140722 |
| 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篤恭)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5110號 |
1140910 |
| 東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體義)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 |
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114年府勞資字1140390842號 |
1141028 |
| 鴻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葉樹泉)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6180A號 |
1141113 |
| 台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林山傑)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3936753A號 |
114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