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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 發布日期:113-04-17

一、本項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訂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區及「考試分發」專區公告。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務,且無增額錄取人員或候用人員可資分配時,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文逕予列管為下年度考試任用計畫。貴機關學校如不同意列管,應於正額錄取人員公告分配結果後1個月內(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由主管機關(或授權次一級所屬機關)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申請解除管制,經該總處同意後,原約(聘)僱人員請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