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工友正取1名,候補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新竹市政府(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四、資格條件:
(一)須為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及傳遞。
(二)處本部接待及庶務性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
六、薪資待遇:
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技工(駕駛)工友工餉及專業加給暨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一)填寫報名表,並貼妥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明書)、最近6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報名日期:112年11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宗教禮儀科科長」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送件、資格不符或檢附文件不齊,恕不受理、通知及退件。
八、面試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九、其他注意事項:本甄選案,依規定本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駕駛,對於本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屬上開規定之人員請勿報名。
十、聯絡人:本府民政處葉先生,聯絡電話:(03)52161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