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八日上午於縣府三樓第二會議室辦理新竹縣耕地租佃委員就職典禮暨租佃業務教育訓練,「第19屆新竹縣耕地租佃委員」就職典禮由地政處魏處長嘉憲頒發委員聘書,委員任期4年(自110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主要辦理租佃間所發生的爭議問題,期望透由調解調處程序以減少訟源。
地政處魏處長嘉憲在會中對委員們從事租佃調解(處)業務之辛勞表達謝意,為提升本縣租佃委員辦理調解(處)的專業知識,本府地政處於同日舉辦研習課程,邀集全縣各鄉(鎮、市)之租佃委員及租佃業務承辦人員一同參加。
本次研習邀請本縣新湖地政事務所李主任美娟,講授『耕地租佃調解(處)法令與實務探討』,內容包括租佃爭議調解法令、受理調解審核作業及調解案例分析進行探討,課程內容豐富精彩,各委員反應熱烈,研習會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