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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二賣無法移轉登記,買方可以單獨撤銷契稅申報
  • 發布日期:102-09-15

林先生遇到買賣糾紛,房子已經簽約並申報繳納契稅,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發現原屋主竟然將房子另行出售給王小姐並申報繳納契稅,造成一屋二賣,且王小姐已至地政事務所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林先生已經報繳的契稅該怎麼辦?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一屋二賣其中一方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另一方既未能取得建物所有權,其契稅申報案准由未能取得建物所有權之買方單獨撤銷契稅申報,故林先生可以單獨至原申報機關辦理撤銷契稅申報,而已繳納之契稅可以全部退還。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710至712或720至724分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