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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 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 發布日期:112-05-24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112)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提醒尚未繳納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逾期繳納房屋稅者,每逾3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將加徵最高10%滯納金外,還會被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已辦理轉帳繳納房屋稅的納稅人注意,受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將於6月1日零時起不定時扣款,請檢視扣款帳戶的存款餘額是否足夠,以免因存款不足而無法扣款。屆時納稅人如果想要確認是否扣款成功,可於6月2日後補刷存簿或直接向委託轉帳機構洽詢。

 

如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1-715、721-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