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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溫馨提醒您 田賦和地價稅課稅條件不一樣!
  • 發布日期:111-12-23

你知道地價稅可能發生的稅捐爭議有哪些嗎?又要怎樣避免或解決呢?納保官提醒您,土地課徵田賦跟地價稅條件不一樣,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也有申請條件喔!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以來,該局受理之納保案件以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為主,今年又以地價稅案件居多,如農地違規使用改課案件以及戶籍遷出後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等,納保官特別提醒民眾要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申請程序。

 

該局說明,農地違規案件主要爭點在民眾不清楚「農業使用」規範,如資材室、曬場等要先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可以興建,未合法使用就要課徵地價稅;還有些民眾對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也不太了解,最近的案例是土地被占用後鋪設水泥違規使用,但因地主未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導致稅務局還是要發單向地主課徵地價稅,該案經納保官居中協調並協助地主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後,才解決徵納雙方的爭議。

 

至於地價稅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案件,主要是戶籍遷出後再次遷入,沒有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經納保官深入了解後發現是民眾出境超過2年,戶政機關已逕為遷出登記,又因疫情無法入境,等到解封回國才知道戶籍變動情形,最後經協調請民眾出具受疫情影響之切結書,才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納保官再次強調,申請程序很重要!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一定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地上房屋設立戶籍,如果有全戶戶籍遷出後再次遷入情形,也要記得重新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稅捐爭議需要溝通協調案件,或認為權利受損要申訴、陳情,都可以請求納保官協助;如果爭議案件要提起行政救濟,也可以請納保官協助提供相關法令、書狀及案例等資料或諮詢有關救濟程序,對納稅者權益將更有保障,相關納保資訊可以在該局官網首頁「專區服務」搜尋,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