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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朋友因確診或配合居家隔離等防疫必須請假,請假證明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供
  • 發布日期:111-05-25

0525勞工處表格

 

 

勞工確診時,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如為勞保被保險人,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勞工於居家隔離期間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若未給薪,勞工可申請防疫補償。勞工於自主防疫期間如仍有請假需要,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相關假別及工資標準參考附表一。

 

近來仍有接獲反映勞工無法事先取得隔離證明請假之問題,本府於5/5(FB)即發文提醒雇主應先予准假,請假相關程序後補。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必須請假時,可先提供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請假之證明,不一定要有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勞動部近日亦發通函表示,如果勞工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供;如果在5/20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也可以在5/21日後30日內提供(附表二)。本府重申,請雇主考量疫情嚴峻之下,共同努力配合防疫措施,體諒勞工處境,以維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