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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隔離、治療或檢疫 無法如期繳納房屋稅者 繳納期限可展延至6月30日
  • 發布日期:111-05-13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提醒尚未收到繳款書民眾,請儘速向該局申請補發。受到近期疫情升溫,民眾如須接受治療、隔離、檢疫,無法於規定期間繳納111年房屋稅者,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繳納期限展延至111年6月30日。

 

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資格的民眾無須事先申請,但應於繳納期限內,檢具身分證明資料及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上述人員於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如您有房屋稅法令疑義或課徵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2至714、721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