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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案」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12次會議審議通過
  • 發布日期:109-04-24

「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案」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12次會議審議通過

縣府推動五支箭當中,在中央「審」了10幾年的台灣知識經濟旗艦特區案,縣長楊文科去年在內政部都委會力爭後終於有進展。縣府依專案小組決議,就計畫範圍及區段徵收的遴選原則辦理兩場再公展說明會蒐集民意,楊縣長並率產發處同仁與反對徵收的自救會溝通,理解反對理由、納入整體規劃考量,並調整徵收原則,4月23日獲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12次會議審議通過。

 

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12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和過去最大的不同,是原本持分的土地,只要有一人反對就被剔除徵收,經調整區段徵收範圍遴選原則1,調整為:

(1)   如土地係屬持分情形,可透過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完成之土地分管範圍,將同意者納入區段徵收,或該土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五分之三以上同意,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者,得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其餘則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2)   屬同宗建使照且土地無法單獨處理之住宅社區,經該宗建使照土地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達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得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其餘則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有關因調整原則1納入範圍內之不同意持分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本府將朝向以原地保留為原則。

 

第312次會議還通過幾個重要決議如下:

 

1、配合相關意見調整文大用地區位,並增加文小、文中小面積;並劃設機關用地供消防局使用。

2、採納人民人陳意見針對通德堂具有歷史文化保存之建物規劃為公園用地予以保存。

3、修正後都市計畫面積由再公展之399公頃增加為435公頃。

 

縣府產發處表示,本計畫經持續與地主相互溝通及多次的會議討論,更趨嚴謹的審視公民團體意見並充分保障民眾權益,對於反對納入範圍之地主有妥適的處理方案,縣府將秉持積極的態度推動台知經計畫,預計於109年5月將修正後計畫書、圖報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台知園區於93年經行政院認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辦理迄今,已歷經長達15年的努力,於108年7月經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第11次會議同意有關計畫範圍及區段徵收範圍之5項遴選原則後,在同年9月18日起共45天辦理再公開展覽及舉辦兩場再公展說明會,並為充分瞭解反對之土地所有權人意見,於同年11月至109年3月召開地主協調會且逐一拜訪持分反對之土地所有權人。

 

縣長楊文科為深入瞭解地方聲音,親自率領本府產業發展處陳偉志處長等同仁拜訪自救會成員,針對所關心之產業及文大用地區位、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原地主以及農民權益等相關議題,進行多次意見交換,並納入整體規劃考量。

 

這次再辦公展後共收受791件人民情案件,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於108年12月底至109年4月共計召開5次縣都委會專案小組,考量再公展期間各類陳情意見及配合相關單位調整土地使用配置後,原持反對態度的土地面積,已從58.36公頃降低為24.92公頃,大幅減少33.44公頃,使土地規劃更具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