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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到4/30,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把握時間!
  • 發布日期:109-04-22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9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 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開徵期間即將結束,除了受新冠肺炎 (COVID-19)疫情影響,因疫情而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可免事先提出申請,即可依財政部公告自動展延至109年6月1日,或因疫情而繳稅困難已向本局申請延期、分期繳稅者外,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於4月30日前儘速繳納。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外,還可至便利商店﹙稅款2萬元以下﹚或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稅款,且以上繳款手續費除了信用卡繳稅視各發卡銀行而定外,其他全部由稅捐機關負擔。5月4日以後,納稅義務人只能到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而且還要開始加徵滯納金,該局特別籲請尚未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要把握時間趕快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在滯納期滿後車輛如未繳稅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的話,除補稅外還要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儘速繳清稅款,以免受罰。



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