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豐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2選舉區)代表陳宥華解職,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特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第1項規定完成補選並於108年4月3日公告許家榮先生當選鄉民代表缺額補選選舉當選人名單,任期至新豐鄉第21屆鄉民代表改選時同時改選。 今(11日)由新竹縣政府楊縣長文科兼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頒發當選證書並恭賀許家榮先生當選。
原新豐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2選舉區)代表陳宥華解職,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特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第1項規定完成補選並於108年4月3日公告許家榮先生當選鄉民代表缺額補選選舉當選人名單,任期至新豐鄉第21屆鄉民代表改選時同時改選。
今(11日)由新竹縣政府楊縣長文科兼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頒發當選證書並恭賀許家榮先生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