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新竹後輩指揮部99(100)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儘後召集申請通知
  • 發布日期:99-03-25

新竹縣、市辦理99(100)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儘後召集作業,於4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除緩召3款、儘召2款外),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分者,符合兵役法第40、41條並具備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0至28條要件、兵役法施行法第29、30條各款資格者,得申辦緩、逐、儘召,請於規定時間內至下列單位申請辦理。

緩召第2條規定「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請向服務單位人事部門申請,4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緩召第3條規定「現任國民中、小學教員」,請向服務學校申請,8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緩召第4條規定「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4月1日至30日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申請;緩召第5條規定,獨子「無同父兄弟而生父已逾60歲或死亡者」,申請人須年滿30歲,4月1日至30日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申請;逐次、儘後召集作業於4月1日至5月31日,向服務單位之人事部門提出申請。

對於申請資格、相關證件及申請手續如仍有疑問者,請逕向各申請單位、新竹縣(市)政府、鄕(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或國防部後輩司令部全球資訊網「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請公告」,或逕向戶籍地縣市後輩指揮部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吳建河
聯絡電話:03-5516414#3911
聯絡手機:0917666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