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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召開會議審議「科學園區三期」案
  • 發布日期:98-12-22

   新竹科學園區三期案22日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721次大會,縣府相關單位與會,向委員做詳盡規劃報告。22日大會決議,邱鏡淳縣長建請增建二重交流道及更加完整規劃整個區域發展計劃,所以委員會建請縣府重新研擬適當都市計畫方案後,再提送內政部續予審議;另會議中所討論的「柯子湖溪變更案」則是審議通過。

  科三期在歷經內政部都委會14次的專案小組會議後,22日續召開會議,會中縣府提出2項規劃建議案,包括有關計畫區內北二高穿越,為使計畫區之產業專區及新竹科學園區等交通系統更臻完善,擬新設一處「二重交流道系統」,應併園區三期案納入整體規劃,一併取得該道路用地,以舒解並建構竹科北側及工研院以及計畫區聯外系統,以期貨暢其流。

  另外縣府亦提出,計畫區因新竹科學園區的開發,未能依原訂計畫徵收取得,造成私有土地形同禁建般將近30年,為示公平正義並撫平民怨,及考量相關聯外道路之建線劃設,應將計畫區以南之非都市發展用地(農業區及保護區),宜一併納入整體規劃與開發。

  至於「柯子湖溪變更案」,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則表示,有關柯子湖溪排水工程用地,須俟都市計畫變更並完成逕為分割後,始能辦理徵收。而水利署配合縣政府時程,於用地取得後即辦理柯子湖溪排水工程整治。

   依據工務處都計科資料顯示,科三期於民國93.5.10至93.6.8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歷經內政部都委會第616、632次會議審議,其間曾面臨重新公開展覽與說明會,及都計圖重製檢討發布實施的過程,終於在第686次會議(97.7.15)中審議通過。並於98.7.7至98.9.3日主要及細部計畫經縣都委會第239、242次會議審議通過,同年內政部都委會第13、14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2/22日於內政部都委會續召開會議。

   工務處都計科表示,科三期計畫面積約453公頃,位於竹東鎮頭重、二重里、三重里、科湖里部份地區,最低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為43﹪(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區段徵收總面積),主要計畫內容含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零星工業區、研究專用區、產業專用區、客家農業休閒專用區、加油站專用站等分區。

縣政府工務處都計科
電話:5518101轉2510


新聞稿聯絡人:楊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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