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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北埔傳統聚落景觀協調 周邊住宅限高四層
  • 發布日期:99-03-09

北埔鄉有金廣福、天水堂、忠恕堂、姜氏家廟等古蹟,北埔老街客家聚落、地方特色美食,讓旅遊人次居竹縣各風景點第二高,僅次於內灣,攤販見商機無限紛紛進駐,商店業者也挖空心思爭取遊客的注目,部分地區已顯出亂象。有鑑於此,縣府訪查地方各界和文化局的意見,提出「變更北埔(含鄉公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 盤檢討)」,已於3月2日報內政部都委會審竣,近日備查後就可定案,未來將有傳統聚落保存區、產業專區 等限制開發強度,劃設在住(特)、商(特)區的建築屋簷高度不得超過13m,也就是不得超過4層樓高,以維護傳統聚落的景觀協調。
縣府工務處表示,配合金廣福、姜阿新宅、姜氏家廟等古蹟,劃設古蹟保存區。區內的建築物及土地使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暨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辦理,為配合觀光及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計畫,得提供小型餐飲服務及小型商店零售服務使用。
為維護傳統聚落建築及街區生活空間完整,在慈天宮四週老街約3.5公頃 的用地,劃設為傳統聚落保存區,限制開發強度。區內申請建築時應 提送新竹縣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始得 發照建築,且得免依建築技術規則留設停車空間。為維持現有聚落街區紋理,建築基地面臨現有道路,得以現有巷道為建築線,免依新竹縣建築 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
另外還增訂產業專區限制開發強度並規定使用項目,產業專區內,以地方產業或結合觀光產業,以及引進與文化相關等相關設施使用為限,如:遊憩、文教、展演、零售、餐飲及提供住宿等,或其它經新竹縣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認可之使用或行業。為型塑北埔特有風情,申請建築時應提送新竹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發照建築。
 為控制建物量體,維護傳統聚落保存區周邊協調,劃設住(特)、商(特),建築屋簷高度不得超過13m,也就是區內的建物不得超過4層樓高#


新聞稿聯絡人:范瑞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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