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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變革  1月底前速至公所申報
  • 發布日期:102-01-25

為活化連續休耕農地,增加產值及創造青年就業機會,提昇產業生產力與競爭力,農委會自(102)年調整農田輔導耕作給付方式,農田每年可休耕一個期作,另一期作種植轉(契)作作物給予補貼,亦即將休耕給付經費轉為轉(契)作補貼,鼓勵連休農地地主自行復耕一期作,或租給他人耕作。
以往每年兩次休耕、轉作申報(兩期),今(102)年度休耕政策調整,改為一次申報,申報期間及地點:全國統一為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可同時申辦當年兩個期作之耕作措施),並由現耕人以戶長名義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當地公所、農會聯合申報地點辦理。敬請仍未申報之農民儘速向轄區公所提出申請,避免漏申報而影響權益。
有關農委會休耕農業政策推行的重大變革,印製相關宣導資料已由公所轉寄農戶。農民如有相關申請之疑問,可洽農委會設置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15158,或縣府農業處農糧科(電話03-5518101轉2915),亦或轄區公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農業處農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