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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調解就不要上法院 邱縣長籲請民眾善加利用調解會
  • 發布日期:100-06-30

能調解就不要上法院 邱縣長籲請民眾善加利用調解會當有糾紛時,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又不想上法院,這時要怎麼辦?縣長邱鏡淳30日在「新竹縣100年鄉鎮市調解行政檢討會」時建議民眾,告來告去沒意思,可以不要跑法院就不要跑法院,多多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一但調解成立的案件,經法院核定後,具有與法律同等效力。

縣長邱鏡淳30日並頒獎表揚調解行政業務績效前4名的鄉鎮,分別是竹東鎮公所、新豐鄉公所、湖口鄉公所、新埔鎮公所。而調解業務績優單位與人員,其中獨任調解件數最多的是竹北市的調解委員陳信源,有85件。其餘績優人員分別是竹東鎮賴運土、吳秀連。竹北市莊奇威、巫秋雲、范國堂。而轉介調解績優單位與人員分別是竹東鎮二重埔派出所、竹東派出所。竹北分局警員陳俊傑、陳柏熹、徐祥峰、張文龍。

主辦單位綜合發展處法制科表示:不論是目標件數、受理件數或是成立比率,都有年年增加的趨勢,例如受理件數,從97年1282件、98年1351件,一直到去年增到1498件,經調解成立的案件97年是722件、98年764件、99年859件,近3年的調解成立比率皆超過55﹪。而100年全年調解目標件數是920件。法制科表示,數據資料顯示,民眾對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大致已能接受,這是很好的現象。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綜合發展處法制科
縣政新聞聯絡人:楊惠娟
電話:5518101轉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