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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限繳納101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
  • 發布日期:101-10-11

  新竹縣稅捐局提醒納稅義務人101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者,應於繳納期間內向該局總局、竹東分局或新竹區監理所申請補發,並如期繳納。

  為方便民眾繳稅,稅捐局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以選擇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轉帳方式納稅,也可以持現金至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除外)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來來、全家及萊爾富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稅。

  稅捐局提醒,101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繳款期限為10月31日,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如未完稅於滯納期滿後行駛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請納稅義務人記得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又101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該局於10月29、30及31日中午不休息,照常服務納稅人,呼籲民眾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宋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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