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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須於9月24日前向稅捐局申請,並經核准才可適用喔!
  • 發布日期:101-09-07

  您的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而尚未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儘快於9月22日(因今年9月22日適逢週末,最後申請期限延至9月24日截止)前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稅率則係按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累進稅率課徵,應納稅額相差至少4倍以上。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除須於9月22日前申請外,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但已申請並核准之土地,如適用條件不變,免再重複申請):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

民眾可以檢視去年的地價稅繳款書,看看是按一般用地或是自用住宅稅率課稅;如果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就不用再申請;如果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可於9月24日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否則就要等到明年才能享有優惠。

民眾如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電話洽詢。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及所屬分局之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 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6 0800-366969

◎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2至115及118 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