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100年4月1日起 身障與老人全面享有搭乘捷運半價優待!
  • 發布日期:100-03-30

內政部表示,自100年4月1日起,全國身心障礙者及老人搭乘台北或高雄捷運,均享有半價優待。非設籍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宜蘭縣及連江縣之外縣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於搭乘台北、高雄捷運時,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持身心障礙者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老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台北、高雄捷運各車站服務窗口臨櫃購票,經站務人員驗證身分無誤,即得享有半價優待之措施。設籍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連江縣等地,持有戶籍地縣市政府核發之敬老卡、愛心卡(博愛卡)或愛心陪伴卡的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必要陪伴者1人、老人則執卡即享有半價優惠。

依據大眾捷運法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搭乘捷運一率採全票收費,現行因僅有台北、高雄兩地有捷運系統,是以僅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依身心障礙者及老人搭乘捷運半價優惠,其餘縣市過往均未編列預算補貼各該轄內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捷運半價優惠,形成福利不一現象。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老人福利法之規定,鼓勵身心障礙者與老人多多參與社會,內政部積極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台北、高雄捷運公司協商,經多次召開會議協調,於100年2月10日確認全國22縣市政府均同意編列預算或由府內既有經費內勻支,補貼轄內身心障礙者及老人搭乘捷運半價優惠票價。即請北高兩市捷運公司積極進行籌措作業,確定於交通部開發交通電子票證「一卡通」整合系統上路前,先由台北及高雄捷運公司於各車站服務窗口採人工售票及驗證方式,提供半價票證,再彙總登錄資料向搭乘者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請款;配合捷運公司售票作業準備期程,是項機制已訂於本年4月1日起全面實施。

資料提供:行政院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