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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允諾全國運動賽事獎勵金近期發放
  • 發布日期:100-11-24

邱縣長自上任以來,本縣體育競賽成績大幅耀進,參加國內主辦大型賽會表現亮眼,於100年全國原住民運動會榮獲10金14銀3銅、10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榮獲11金6銀10銅及100年全國運動會榮獲1金2銀5銅之佳績,顯現各級運動代表隊皆積極練習,為本縣爭取最大榮譽。
為激勵參加全國性運動賽事之優秀選手及指導教練,本縣特訂定「新竹縣參加全國各項大型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學校獎勵金實施計畫」,透過獎勵金之發放,讓優秀運動人才根留新竹。總計今年度已發放之獎金:100年原住民運動會發放新台幣1,643,000元整(獎勵標準第四級);10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發放新台幣2,583,000元整(獎勵標準第三級);100年1月份至5月份對外參賽績優選手、教練及學校獎勵金共計發放新台幣2,048,000元整(獎勵標準第五級),合計新台幣6,274,000元整。此外,10月底甫結束之100年全國運動會,計有38項58人次符合核發獎勵金資格,預計發放獎勵金新台幣3,272,000元整(獎勵標準第二級),以及100年6月份至12月份對外參賽績優選手、教練及學校獎勵金,目前積極簽辦當中,將於近日發放至各優秀選手。
為提升競技運動水準,本縣自99學年度起於國民中學設置體育班,99學年度下學期補助六班經費新台幣1,379,600元整,100學年度上學期新增石光國中及芎林國中二班,預計補助新台幣2,462,880元整,總計今年度補助3,842,480元整,每班約可獲補助27萬餘元,用於人事費及體育器材之更新,以建置更優質之各項體育訓練環境。101年度本府增額編列辦理體育班經費350萬元、「新設體育班經費」100萬元,主要補助學校設置體育班之人事費用,另相關體育設備費之不足,將由其他教育經費項下支應,以落實邱縣長體育教育向下紮根之政策。
新竹縣在2010年運動城市調查結果中,列為最喜歡運動城市第一名,正在籌劃國民運動中心,運動設施規劃以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桌球場為核心項目,另外增設自行車道,種種的作為,顯示出新竹縣政府推展體育運動的決心。邱縣長不僅重視體育設施之規劃,更重視各項運動選手之培訓,希冀將優秀體育人才留在新竹縣,以期新竹縣代表隊能在各項體育賽會能有更優異的表現。
資料提供: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電話:5518101轉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