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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不課地價稅 但視狀況課土地增值稅
  • 發布日期:100-05-31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最近常常接到民眾電話詢問「是不是農地不課地價稅,將來移轉時也不用課土地增值稅呢?」,稅捐稽徵局表示,答案是:「不一定!」。為了讓民眾更了解農地課徵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的規定,特別歸納如下表(請點附加檔案進入)供民眾辨別。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稅務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035518141,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或上網查詢,該處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

稅捐稽徵局舉例說明,王先生擁有1筆編定為「行水區」作農用的土地,長久以來都是課徵田賦,最近因「贈與」申報移轉,卻被課徵土地增值稅。稅捐局說明,「行水區」的土地並不是農業用地,所以要課土增稅;不過,其屬於上表所列公共設施未完竣地區土地,因此得課徵田賦。稅捐局進一步說明,王先生如果將行水區的土地贈與給直系血親,依據水利法第97-1條規定,其土地使用現狀未違反水利法規定者,除免徵贈與稅外,並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稿聯絡人:宋雪芳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
聯絡手機:0922-87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