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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昨破獲非法狩獵案 警方籲民眾勿非法狩獵
  • 發布日期:102-02-04

 竹縣昨破獲非法狩獵案    警方籲民眾勿非法狩獵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昨日(3日)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新竹縣五峰鄉5名男子於2月1日晚間,到天墩山山區狩獵,下山時遭現場埋伏警方當場一網打盡。
  竹東分局警方接獲線報,有民眾在五峰鄉天墩山山區違法狩獵,分局長劉炯炫指示偵查隊長黃兆灃帶隊上山取締查緝,經連繫林務局及森林警察隊派員配合,並率偵查隊及雲山派出所、清泉派出所,共計12人到大鹿林道15K處山區埋伏,經1日於現地潛藏,於昨(3) 日19時20分,在五峰鄉清泉檢查哨攔獲曾、夏、黃3嫌共乘1車,檢查車內未發現有非法槍械及狩獵之動物屍體,但3人身上傳來濃烈燒烤動物獸毛氣味,經追問嫌犯坦承持非法長槍狩獵4隻飛鼠、6隻山羌,槍械及動物屍體皆已交張、曾2嫌,經檢查哨監視器確認車號,立即通報五峰沿A線警力攔查於20時,當場查獲。
  警方調查,張姓、曾姓、黃姓、夏姓等6名嫌犯為住在新竹縣五峰鄉的泰雅族原住民,張姓男子與張姓少年是父子關係,6嫌供稱入山打獵,是因為快要過年,獵物是要帶回部落給家人親戚自用一嚐野味,否認要販售牟利;縣警局表示山羌是農委會公告的二級保育類動物,其6人涉嫌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罪嫌,經詢問後移送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審,6隻山羌動物屍身交由森林警察隊查扣銷毀,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可罰100萬元,警方籲民眾勿非法試身狩獵,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竹東分局
聯絡人:隊長 黃兆灃
聯絡電話:03-59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