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騎樓全部或部分供設攤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始供通行,仍應課徵房屋稅!
  • 發布日期:100-10-25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房屋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者,該部分之房屋稅為免稅,但若全部或部分封閉設攤營業使用,於營業外時間始供公共通行者,仍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係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近年來許多商家如小吃店、機車行、加水站…等,均把營業範圍擴充到騎樓上,致行人無法通行,此即不符免稅之規定。但是納稅義務人卻誤認為只要是騎樓一定是免稅,而向該局提出申訴,實際上免稅與否仍應視其實際是否供公共通行使用而定。騎樓若未供公共通行使用,即應計入應稅面積並按其使用情形,分別改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