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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土地申請作業5月1日起展開!
  • 發布日期:103-04-21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如果您持有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且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時,請把握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會勘認定後,即可課徵田賦,減輕租稅負擔。

稅捐局進一步提醒您,申請時請記得攜帶最近一個月內之相關文件正本,包括全戶戶籍謄本、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分區證明書(都市計畫內土地)及建物使用執照或其他合法證明文件等,以供鄉鎮市公所辦理初審,經實地會勘後如符合規定,稅捐局將依據審認資料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向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及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