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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堅決反對自來水公司變更新埔3號取水口位置 為華映友、達廢水改排案解套
  • 發布日期:101-03-14

 新竹縣政府堅決反對自來水公司變更新埔3號取水口位置  為華映友、達廢水改排案解套 桃園縣政府於今年2月14日無視環保署環評結論及歷次協商會決議,無條件核發友達公司原許可展延至102年2月10日,引起新竹縣各界強烈的反彈。新竹縣政府14日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台灣自來水公司、新竹農田水利會等單位到縣府召開協調會,就華映、友達二公司廢水改排案及鳳山溪水質等議題進行協商。要求相關單位負起責任。縣長邱鏡淳對於水公司可能遷移取水口尋求改排案政治解套的議題,揚言不排除停頓水公司在新竹縣所有申請案,希望中央打消這個念頭,落實執行環保署177次環評會的決議,儘速執行改排案!
立委徐欣瑩的秘書、新埔鎮長賴江海、縣議員林保祿、陳英樓、 高偉凱、代表會主席王增基和代表、里長等人也到場,表達地方民眾堅決反對遷移3號取水口 「合法化」華映、友達廢水排放的心聲。
華映、友達廢水放流口改排案於98年5月13日環保署環評第177次會議已決議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美都利橋為最佳方案。兩公司於99年4月1日分別向桃園縣政府提出排放許可證變更申請,桃園縣政府以「老街溪水質不得惡化」等不明確且違反法規授權範圍等理由,5次駁回申請。
為因應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100年11月12日屆期展延申請可能引發兩縣市爭議,環保署於100年9月即邀請新竹縣政府及桃園縣政府進行協商,會議結論請桃園縣政府依據水污法於132天內進行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變更申請予以准駁。
環保署表示,桃園縣政府應在環評決議基礎下,核定2公司變更承受水體,除於改排施工所需期間得核准展延續排霄裡溪外,桃園縣政府並無權無條件准予展延續排霄裡溪,且展延期程應與新竹縣政府協商。
環保局在14日的會議中表示,桃園縣政府核發友達桃園分公司排放許可證展延申請,屬於違法之行政處分且不尊重新竹縣政府,環保局已在101年2月17日函請環保署撤銷違法之排放許可證並於2月22日請環保署委託環境檢驗所代為審查。
環保署表示,因應桃園縣華映、友達二公司排放廢水影響新竹縣民生用水案,環保署已函文請桃園縣政府更正違法之行政處分。
出席的立委秘書、各級民意代表、新埔鎮長及里長均表示,華映、友達廢水已污染霄裡溪及下游鳳山溪數百公頃良田種植及大新竹地區民生用水。環保署應本於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處理這件跨縣市環保案。新埔3號取水口已設置20逾年,地方堅決反對取水口遷移至霄裡溪上游,來合法化兩家公司廢水續排霄裡溪,
縣長邱鏡淳於會議上做出3點結論,1.堅決反對自來水公司遷移新埔3號取水口位置來合法化兩家公司廢水續排霄裡溪,為桃園尋求政治解套。2.環保署應儘速落實環評第177次結論,並依照本縣環保局於2月22日函文,委託環鏡檢驗所審查兩家公司廢水放流口變更申請。3.請徐欣瑩立委儘速於立法院邀集環保署、水利署等單位招開協商會,並追蹤環保署處理本案進度。#

新聞稿聯絡人─環保局水污染防治科 蕭科長093780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