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物測量申請書(請至地政事務所服務台索取或其所屬網站下載並填寫蓋章)。 2.起造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使用執照及竣工圖正、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舊有房屋)。 4.共同使用部份分配協議書。 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