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攜帶您的寵物及飼主身分證明文件 (飼主需年滿18歲),至本縣寵物登記機構辦理登記。 相關費用如下:
一、收費標準:(設籍本縣民眾飼養之犬、貓)
(一)寵物晶片及植入手續費300元。
(二)登記費:1.絕育寵物免收登記費。2.未絕育寵物登記費100元。
(三)寵物辦理登記代辦費150元。
二、外縣市民眾至本縣辦理寵物登記維持原收費標準(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一)寵物晶片及植入手續費300元。
(二)登記費:1.絕育寵物登記費500元。2.未絕育寵物登記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