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護證明申請-申請流程(需提供傷病患身分證及其他等雙證件以利身分驗證) (一)至救護車所屬之當地消防分隊辦理,隨到隨辦。 (二)郵寄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5街295號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收」或傳真至03-5520331緊急救護科辦理,查詢電話03-5513520轉203。 二、非本局送醫案件本局無法開立救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