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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調整8項福利補助措施 彌補財政缺口、解決債務危機

縣府調整8項福利補助措施 彌補財政缺口、解決債務危機 自中央著手研訂房地合一稅制起,全國房地產市場急凍,嚴重衝擊地方財政收入,本府向來重要之土地稅收及財產相關收入亦受波及。104年本府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即短收7.17億元,至105年影響更劇,不僅地價稅短收0.56億元,土地增值稅短收高達13.3億元,目前年關將近,面臨32億元財政資金缺口,面臨財政困境。值此財政困難之際,監察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室不斷要求本府檢討非法定社福支出,並以此為由扣減一般性補助款,又加重本府財政負擔,本府瀕危財政確實已無法承受,不得不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依照中央指示檢討及調整相關非法定社福支出,但相關調整的原則及方向仍本照顧弱勢及可長可久的精神來實施,至於相關撙節的經費亦將持續挹注及推動全體縣民最迫切需要的各項縣政建設,打造優質環境。
今(1日)縣長邱鏡淳特別召開臨時縣務會議,宣布8項福利調整內容,邱縣長表示,「堅持,做對的事」是他一直以來的信念,自上任以來,全縣債務由422億元減少至398億元,可見縣府團隊的用心與努力。
相關8項福利調整內容如下:
 

  1. 營養午餐費用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第二學期時間為106年2月1日)縣府全額補助弱勢家庭(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父母一方失業、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等經由導師認定之經濟弱勢家庭),其餘一般生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家長負擔。(參考苗栗縣、桃園市、新北市等13縣市作法)
  2. 教科書費用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第二學期時間為106年2月1日)縣府全額補助弱勢家庭(同上),其餘一般生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家長負擔。(參考宜蘭縣、雲林縣及新北市補助對象作法。)
  3. 因國民年金法實施以後,我國的年金政策大已完備,本縣發放敬老福利津貼原係為政府年金政策尚未完備之過渡性政策,但考量整體財政負擔能力及兼顧年老長輩的需求,本縣敬老福利津貼自106年1月1日起補助對象不變(94年7月31日前設籍之65歲以上老人),金額由每月3,000酌減為每月1,500元,每月按時發放。去年所延遲發放的敬老福利津貼,將視財政狀況於今年陸續發放。縣府仍持續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如失能者長期照顧、社會救助,婦幼福利及新生兒營養補助、身心障礙者的照護,使社會福利政策更完善與合理化。(全國僅新竹縣、新竹市、金門縣及連江縣按月發放,台中市、嘉義市及台東縣發放對象僅限百歲以上人瑞,其餘縣市僅發放重陽節禮金或三節禮金。)
  4. 考量本府在鼓勵生育相關福利措施方面,另有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等,可提供父母養育子女額外之經濟支援,本縣新生兒營養補助自106年1月1日起補助金額全部恢復為每胎1萬元。(參考花蓮縣、宜蘭縣補助標準)
  5. 敬老愛心卡(65歲以上老人及身障者免費乘車原分別為806元及1000元) 自106年2月1日起每月補助金額均調整為500元。(參考台北市及屏東縣補助標準)
  6. 身心障礙癱瘓者(含植物人)補助對象因均非屬中低收入戶,故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金額由每月補助4000元調整為2,000元。全國僅新竹縣針對全縣縣民符合標準者(指一般戶,而非低收或中低收戶)採現金發放(其他有補助的僅金門、苗栗及花蓮,前二者直接提供物品,而花蓮僅補助安置在機構的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身障者及老人。
  7. 65歲以上老年農民(原住民滿55歲以上)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自106年1月1日起持續補助農保自付額,健保自付額部分改由農民自行負擔。
  8. 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補助自106年1月1日起比照新竹市發放標準,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及報費250元,此標準仍為全國六都以外縣市政府之最高發放額。
新竹縣學生人口數不斷增加,許多教育硬體建設也亟待投資,包括東興國中、安興國小二期、湖口高中部遷校、寶山國中校園整建、王爺壟體育園區、上館國小活動中心、光明國小活動中心、仁愛國中活動中心、竹北國民運動中心與200公尺競速直排輪運動場等,估計所需經費約18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