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邱鏡淳23日前往議會,專案報告「新竹縣政府非法定社會福利政策調整方案」,邱縣長強調,自中央著手研訂房地合一稅制,縣府土地稅收及財產相關收入亦受波及,財政困難之際,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及監察委員多次要求縣府檢討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並以此為由扣減一般性補助款,縣府遂依據中央指示多次召開跨局處會議檢討本縣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進而擬定調整方案,調整原則及方向秉持照顧弱勢及永續經營之精神。調整所撙節之經費,縣府將持續挹注並推動本縣各項重大施政建設,打造優質宜居之居住環境。
邱縣長表示,104年縣府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短收7.17 億元,105年地價稅短收0.76億元,土地增值稅短收高達12.91億元,又因中央修法提高每班授課教師人數、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等,以及本縣人口淨遷入率、粗出生率名列全國前茅,導致龐大教育及公共建設支出遽增,光是竹北、湖口地區為興建東興、興隆、安興國小及東興國中、六家雙語高中、湖口高中等學校,總經費即高達36.02 億元,教育人事費104年度即高達68.49億元。
「落實照顧弱勢,做對的事!」監察委員、主計總處和審計室要求檢討非法定社福支出,根據主計總處105.6.28主預督字第1050101410號函「請貴府於籌編106年度預算時,應就直接表列迄未檢討改進之缺失,切實研謀改善時程及措施…復本(105)年度之預警作為,刻依10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會議決議通過之本總處104年7月28日函預告辦理,即視103至105年度整體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及社會福利支出超過一致標準之檢討改進情形予以加重扣減(增加)考核分數及定額扣減一般性補助款…」。主計總處105年11月15日主預督字第1050102639號函「除了行文直轄市、各縣市政府,也行文至新竹縣議會等全國各縣市議會,說明「貴市(縣)100至104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結果,前經本總處以(105)年6月28日函請貴府,於籌編106年度預算時就迄未檢討改進之缺失,切實研謀改善時程及措施…惟核有違失者,後續倘經貴市(縣)議會審議後仍未符合認定標準,將納入該年度考核辦理,即予以公開」。
另外審計室105年2月1日審竹縣一字第1050000382號函、104年度本縣總決算審核報告(乙-19、20頁),不斷要求本府通盤考量自辦非法定社會福利措施之適正性,且核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合,亦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使用者付費原則。
縣府此次調整的非法定社會福利方案共有八項:
一、營養午餐費用,參考苗栗縣、桃園市、新北市等13縣市做法,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106 年2月1日)起,縣府全額補助弱勢家庭,其餘一般生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家長負擔。
二、教科書費用,參考宜蘭縣、雲林縣及新北市補助對象做法,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106年2月1日)起縣府全額補助弱勢家庭,其餘一般生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家長負擔。
三、敬老津貼,全國僅新竹縣、新竹市、金門縣及福建省連江縣按月發放,台中市、嘉義市及台東縣發放對象僅百歲以上人瑞,其餘縣市僅發放重陽節禮金或三節禮金,因此自106年1月1日起,補助金額由每月3,000元減為每月1,500元;補助對象不變。
四、新生兒營養補助,參考花蓮縣、宜蘭縣補助標準,自106年1月1日起補助金額為每胎1萬元。
五、敬老愛心卡(老人及身障者免費乘車),參考台北市(480 元)及屏東縣(330 元)補助標準,維持原補助對象,自106年2月1日起每月補助金額均調整為500元(原老人及身障者分別為806元及1,000元)。
六、身心障礙癱瘓者(含植物人)補助,由於全國僅新竹縣針對全縣縣民符合標準者(指一般戶,而非低收或中低收戶)採現金發放(其他有補助的僅金門、苗栗及花蓮,前二者直接提供物品,而花蓮僅補助安置在機構的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身障者及老人,因此維持原補助對象,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金額由每月補助4,000元調整為2,000元(受補助對象為一般戶;而非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
七、老農農保自付額保險費補助,參考桃園市及新北市僅補助農保自付額,自106年1月1日起持續補助農民保險自付額,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額部分改由農民自行負擔。
八、縣府補助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政策,自106年1月1日起比照新竹市發放標準,每人每月補助1,000 元及報費250元(原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及報費250元)。這也是為六都以外最高補助標準。
邱縣長指出,上任時已有之法定社會福利計有「獨居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通報服務系統」等共35項,非法定社會福利計有下列12項:1、敬老福利津貼。2、癱瘓者補助。3、新竹縣政府辦理七十歲以上老人健康檢查。4、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訓班補助。5、低收入戶春節慰問金。6、新竹縣政府推行社運工作補助。7、新竹縣老人免費乘車票。8、新竹縣身障愛心乘車票。9、新竹縣政府婦女生育津貼。10、國中小學免費教科書。11、國中小學免費營養午餐。12、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及鄰長報費。
邱縣長上任後修改之非法定社會福利計有下列3項:1、敬老愛心卡 (104年度起每月提高補助806元)。2、身障愛心卡 (104年度起每月提高補助1,000元)。3、新生兒營養補助 (104年度起提高一次性發放第一胎15,000元、第二胎20,000元、第三胎以上25,000元,雙胞胎補助50,000元、三胞胎以上補助100,000元)。
邱縣長上任後新增之法定社會福利計有「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等共14項,其中非法定社會福利計有下列5項:1、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2、老農農保自付額保險費補助。3、快捷一號公車等八條大眾運輸路線。4、105年新竹縣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校園接種計畫。5、愛心醫療專車(北埔-峨眉、五峰線),自103年1月2日起行駛。
在8項非法定社福減節措施中,多位議員關心學生營養午餐問題。教育處長明超表示,105學年度第二學期(106年2月1日),各國中小學生總數計5萬206人,其中參加學生營養午餐人數共計4萬1,811人,約占83.28%;學生自帶便當人數(不使用蒸飯箱)計909人,約占1.81%;學生自帶便當人數(使用蒸飯箱)計5,982人,約占11.91%;家長親送人數計1,494人,約占2.98%
。
另本縣各鄉鎮調查參加學生營養午餐人數均約占80%左右,其中尖石鄉及五峰鄉更高達95%以上。學生自帶便當(使用蒸飯箱)者除尖石鄉及五峰鄉比例較低外,其餘鄉鎮比例約占15%左右,其中以關西鎮、芎林鄉及北埔鄉占20%左右。另外自帶便當不使用蒸飯箱及家長親送在各鄉鎮均屬少數,約占5%。
劉明超指出,本縣營養午餐將由家長全額付費,國小學生每餐37元,國中學生每餐40元,然經濟弱勢家庭(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或特殊境遇者等經由導師認定之經濟弱勢家庭)之學生午餐費用仍由縣府全額補助。家長所負擔之午餐費用將由學校收取專款專用並依規進行採購程序。
新聞資料來源:縣政府主計處 第一科
聯絡人:邱科長/5518101分機3510
新聞撰稿人:陳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