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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家的地在種菜,卻要繳納地價稅?
  • 發布日期:107-05-14

日前有民眾反映,在自家土地上種菜,卻要繳納地價稅?為什麼在自有土地上種菜不能免稅?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不是所有的土地作農業使用就可以不用課徵地價稅,通常是農地且作農業使用才可以。
 

稅捐局進一步說明,課徵田賦(即免徵地價稅,田賦已停徵)的要件,除了該土地必須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或保育使用外,還須符合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或是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等,兩個要件缺一不可。
 

另外,如果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或依相關法令被限制建築、不能建築,以及依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者,仍然作農業用地使用的話,也可以課徵田賦。
 

稅捐局分析地價稅最常見的補稅原因,除了未作農業使用外,另一個就是公共設施已經完竣的土地,因為公共設施已完竣,縱使繼續作農業使用,因已不屬於可以課徵田賦的土地,依規定必須從該土地公共設施完竣的次年起開始改課地價稅。
 

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稅捐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電話如下: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轉411至414,421至423,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轉111至114,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