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稅捐稽徵局
發佈日期:2017-12-06 / 最後更新日期:2017-12-06
該局進一步說明,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於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之傳繳通知時,千萬不可置之不理,否則執行分署將進行強制執行措施,例如對薪資所得、存款扣押收取,或對不動產、動產進行查封拍賣,更甚者可能朝遭拘提或管收,影響可謂重大。除此,納稅義務人尚需負擔因強制執行所產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寄送公文書郵資費、扣押收取存款的手續費、拍賣不動產衍生的登報費、指界費、測量費、鑑價費等費用。
民眾如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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