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衛生局查核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
  • 發布日期:106-05-18

新竹縣衛生局查核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高雄衛生局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稽查其轄內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於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用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新竹縣衛生局於接獲訊息第一時間即啟動稽查行動,新竹縣轄內下游廠商共有兩家,其中一家只有販售香辣及原味蝦味先兩種,並無報載之5項違規產品,另一家業者則查獲蝦味先泡菜5箱X12包(包/65g)、蝦味先墨西哥煙燻4箱X15包(包/65g)、蝦味先日式照燒3箱X15包(包/65g)、蝦味先蜜烤魷魚12箱×12包(包/65g)。當日相關產品下架總數量:20.085kg。為免民眾疑慮,衛生局亦稽查轄內大型賣場及生鮮超市,其中一家大型量販店販售有蝦味先日式照燒19包、蝦味先蜜烤魷魚13包、蝦味先墨西哥煙燻11包,已責成業者下架,其餘兩家超市未販售陳列案內違規產品。後續衛生局將持續稽查
轄內零售業者下架狀況,以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有關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逾期原料,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據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另依據同法第52條予以沒入銷毀。衛生局也呼籲食品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將持續監控轄內食品安全;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5534881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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