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辦理「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請農友保握申請期限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這個計畫是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之一,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旨在推廣小型農機具產品、帶動農民消費,並達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的。
「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補助經費計2億元,預計補助農民購置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採茶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鏈鋸、電剪、割(除)草機、蔬果分級機、豆類選別機等14種小型農機具為限,每位受補助農民以1台為原則,採先申請、後購置、再核銷方式辦理。
相關補助作業之受理申請期限及資格如下:
㈠申請期間:
自104年11月7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在地農會申請。
㈡申領補助期間:
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3月10日止。
㈢申請資格:
⒈限以在國內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個別農民(不限農會會員),並以通過有機、產銷履歷等驗證或經核發吉園圃標章、生產追溯標識者優先補助。。
⒉公司、機關法人不可申請。
相關實施計畫及作業問答集,請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消費提振措施專區」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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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 農企科 林科長 5518101轉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