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於台68線東西向快速道路20.1公里處,新增測速地點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以維護交通安全。警察局於103年1月3日利用移動式雷達測速系統加強執法,目前業已取締二百多件。
警察局統計台68線東西向快速道路,100年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1件2人、受傷計21件、單純車損43件,總計65件;101年發生死亡交通事故2件3人、受傷12件、單純車損40件,總計54件,台68線業已列為高肇事路段,其中又常因車速過快,駕駛人反應不及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顯見駕駛人超速所帶來之不良後果。警察局為防制車禍發生,已至轄內台68線路口進行測速照相,以保障行車安全。
由於警方取締超速路段,用路人往往會減速慢行,大大的減低該路段的肇事率。有鑑於此,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再新增8處移動式測速照相路段,期能降低本縣交通事故發生率,新增的有台1線中華路、文興路、自強南路、東興路2段、台3線、台68線、西濱公路、興隆路等8處路段,交通警察隊將不定時輪換地點執法,希望透過執法,讓用路人依速限行駛,以有效降低肇事率。
警察局局長黃嘉祿表示,快速公路上超速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最低裁處3仟元罰鍰,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屬嚴重超速可處6仟元到2萬4仟元罰鍰,呼籲民眾能依速限行駛,確保交通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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