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團招募計畫
依據「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 」辦理。
(一) 報名資格:
1. 理工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並具三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及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3. 具一年以上勞動檢查員經歷。
4. 任教於大專院校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並具一年以上之教學經驗。
(二) 工作內容:
1. 輔導建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2. 輔導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組織管理並實施自動檢查。
3. 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宣導事宜。
4. 協助事業單位推動零災害、預知危險活動。
5. 協助事業單位建立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6. 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危險物、有害物標示事宜。
7. 輔導改善其他安全衛生工作。
8. 協助職場安全衛生健康週活動辦理事宜。
9. 勞工相關法令、權益宣導。
(三) 工作須知:
1、應確實依交付名單協助輔導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尤以立即危害項目為優先。
2、輔導員須於期限內完成追蹤,並按期限繳回工作報告,若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服務工作,應事先反 應,以利人力支援調整。
3、輔導員完成輔導後依式製作紙本及電子檔報告。(需自備數位相機及電腦文書作業)。
(四) 服務對象:
新竹縣轄區內之中小企業。
(五) 服務時間:於平日上班時間內輔導。
(六) 輔導期間:自110年2月至110年10月底。
(期間需配合參加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辦理之必要專業訓練課程)
(七) 招募流程:
填寫報名表格→備齊文件送審→資格審查→通知錄取→編製名冊→參加行前說明訓練會→本府勞工處發放 服務證件→到廠(場)輔導
(八) 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0年01月15日前檢附:
1、報名表及自律公約
2、1吋照片2張(背後請寫姓名)
3、身分證影本 (影本)
4、學經歷證明影本(影本)
5、相關證照影本(影本)
備妥後請郵寄至新竹縣政府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4樓勞工處)—李威珍小姐收。
(九) 錄取方式:
額滿為止,「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人員錄取與否由本處逕依報名資料審查決定,未錄取人員不再另 行通知。
(十) 注意事項:
1、為利本處推動臨廠(場)安全衛生輔導並保障勞工安全,如錄取人員無法配合執行內容及時程, 本處有權停止該人員職務並要求繳回識別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2、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資格限制如有異動以本處公佈修正後資格為主。
3、本輔導員為志願服務性質並為無給職,得支給專業輔導費,依各該年度預算編列經費支給。
4、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成員不得推介廠商或親友干預受輔導單位的業務或人事,亦不得假借職務之權利、 方法及機會圖本人或第三人不當利益等,影響本處形象之行為,如經確認屬實,本處得隨時終止聘任。
(十一) 聯絡人:
諮詢請洽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李小姐,電話(03-5518101#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