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085214486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 (綠能園區用地、公園用地(公15)為產業專用區、文中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11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80068521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08年11月20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