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並自109年3月31日開始施行。依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為確保遙控無人機操作人員之學識及技能,明訂執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之業務,其操作人員應取得專業操作證照後,始可操作遙控無人機。意即未來執行特定業務之無人機操作人員都必須依法通過學術科測驗取得操作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