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峨眉鄉轄內茶作物種植面積約63公頃,目前正值春茶採收期,茶樹受115年3月乾旱影響有枯枝現象及茶芽數偏少且有延遲生長,大部分於一心二葉時已開面之情況,經本府邀集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北區分署新竹辦事處勘災確認後,隨即函請農糧署陳轉農業部爭取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農業部接獲本府陳報之災情後,於115年4月9日公告峨眉鄉為辦理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特用作物(三)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10萬元,自4月10日起至4月23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請受災農戶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
農業處表示,凡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的農民,荼損失率達20%以上者,可申請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農業處提醒,這次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4月10日起至4月23日止,受災農戶攜帶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身分證、印章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本府也會函文請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助農民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