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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鳳鼻隧道西側海岸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 開始清除離場
  • 發布日期:107-12-05

新豐鄉鳳鼻隧道西側海岸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 開始清除離場

新豐鄉鳳鼻隧道西側海岸非法棄置場址有害廢棄物,歷時2個多月於氣候、海象與地質等多方不利條件下,持續完成分區之鋼板樁等架設工程及相關廢棄物篩選打包工作後,於12/6由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第一批集塵灰廢棄物清運工作,讓本工作邁入新的里程碑,後續環保局將持續監督辦理,期能於108年1月底前完成有害廢棄物移除工作,還給新竹縣民一個安全的海岸環境。

 

環保局表示,新豐鄉鳳鼻隧道西側海岸非法棄置場址範圍總長度約2千公尺,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數量共約1,380立方公尺。集塵灰廢棄物主要位於場址自南端起0至400公尺長範圍內,約有1,200立方公尺;另少數位於場址自北端起400公尺處,約有180立方公尺,而在環保局努力爭取之下,環保署補助新竹縣政府3,800萬經費辦理「新竹縣新豐鄉鳳鼻隧道西側海岸非法棄置場址污染緊急應變處理計畫」,已於今年9月開始動工。

 

本場址因為場址南北兩端環境不同,故採用不同之施工作業方式。場址南段因廢棄物易隨潮汐變化而遭海浪沖蝕,故先施設鋼板樁隔離海水,再進行坡面廢棄物挖除清理作業。場址北端因較不受潮汐影響,以點井開挖方式挖除集塵灰廢棄物,再利用周邊營建資材進行復舊。挖除之集塵灰廢棄物經現場篩分、包裝及秤重後,運送交予主管機關許可的集塵灰再利用處理機構妥善處理,本工程目前已完成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篩分再包裝約412公噸,並於今日由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完成第一批次集塵灰廢棄物清運。

 

環保局黃局長士漢表示,感謝環保署及各界提供協助,使本計劃能順利進行,其中特別感謝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林董事長明儒及其團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無償協助本場址集塵灰廢棄物的清運及處理,是本計劃成功推動之關鍵,並呼籲業者及民眾,應依法將廢棄物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任意棄置觸犯法令,不但仍須負起清除處理之責任,還需繳納罰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