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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 現金、轉帳繳納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 發布日期:101-03-26

101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計1個月,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指出,本次開徵件數為16萬9,456件,稅額為14億4,874萬1,432元,繳款書已於3月19日起陸續寄發。
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為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稅款繳納方式有:
(一)現金繳納:至金融機構 (郵局不代收)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 繳納,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二)轉帳繳稅: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納稅,或以納稅義務人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辦理轉帳納稅,或持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三)信用卡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繳納,是否需負擔手續費,視各發卡機構規定而定。
為加強便民服務,稅捐稽徵局已排定服務同仁自3月26日起至4月30日週一至週五上班日,實施中午不休息照常服務,4月27日及30日上班日延長辦公時間到晚上6點,以隨時解答並處理民眾有關牌照稅開徵事宜。
稅捐稽徵局已陸續發布使用牌照稅開徵相關新聞,並於縣民出入頻繁地點懸掛布條,更利用新竹縣政宅急便MOD、有線電視台、廣播電台及縣府所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戶外電子字幕機加強宣導以廣週知。
新聞來源:新竹縣稅捐稽徵局 彭書宥
聯絡電話:5518141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