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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載具歸戶及奬金匯款設定 中奬奬金免納印花稅
  • 發布日期:114-12-31

每隔一段時間,就可看到財政部在新聞媒體急尋千萬發票中奬人,提醒民眾別和財神爺擦身而過,您知道發票中奬也有印花稅節稅方式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一般發票中奬若以紙本發票兌領奬金,因具有銀錢收據性質,應按中奬金額繳納千分之4的印花稅。舉例來說,若以紙本發票兌領,中奬金額1千元,要繳納印花稅4元;中奬金額1千萬元,則要繳納4萬元的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消費時如果是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將雲端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及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領奬匯款帳戶,統一發票開奬時,系統會自動對奬,中奬奬金也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因為沒有領款收據,就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最多可省4萬元喔!

 

如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歡迎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03)5518141分機32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