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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自行迴避機制 保障民眾納稅權益
  • 發布日期:111-12-23

民眾因稅捐核課有爭議,想找稅務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但上網查了納保官的設置,竟然都是稅務局的資深人員擔任,心想如果納保官就是那位補稅處分的主管,那豈不是球員兼裁判,民眾的納稅者權益還能受到保護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其實民眾不用擔心,因為財政部訂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作業要點」規定,已經幫民眾想到了,針對輪辦的納保官現為或曾為與權利保護事項牽涉之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之承辦人員、核稿人員或決行人員,均應自行迴避。而該局更於分案前就先行檢視,避開將案件分給須迴避的納保官辦理,以免造成民眾誤解。

 

倘申請人同意繼續由原課稅處分的決行主管為承辦納保官,則由申請人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受理案件免予迴避同意書」後,納保官始得免予迴避繼續辦理,以維護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中立性,避免民眾疑慮,以民眾最佳效益為最終考量。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或認為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違反正當調查程序等情形,有損害權利之疑慮時,都可以向納保官申請協助;甚至想要尋求稅務救濟,卻不知道要如何主張,也不知道怎麼填寫書狀時,亦可向納保官申請提供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各階段的書狀例稿、法令及程序等諮詢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稅務局貼心提醒,民眾欲申請納保官提供協助時,可電話預約或至該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線上申辦「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亦可親自或郵寄申請至該局辦理,納保官即會提供必要諮詢協助。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 竹北總局0800-366969 ;竹東分局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