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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設施僅以支柱直接支撐光電板,自111年7月起不再課徵房屋稅
  • 發布日期:111-09-20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年政府和民間都開始重視台灣能源短缺問題,大力推動綠能政策,有些企業於空地架設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但又擔心會被課徵房屋稅,因此常接獲納稅義務人電話詢問,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是否會增加房屋稅負擔?

 

 該局說明,財政部近期就太陽光電板是否應課徵房屋稅發布解釋令,自今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在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也就是說,這種建築結構物,明年(112年)5月房屋稅開徵時,不再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太陽光電板屬於機器設備,為吸收太陽光線而轉為電能,有別於一般棚架,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是不會被課徵房屋稅。

 

如您有房屋稅法令相關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2至714、721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