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遏止噪音車擾民 竹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大執法
  • 發布日期:111-03-21

遏止噪音車擾民 竹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大執法

為持續提升竹縣居住品質,改善噪音車輛擾鄰,新竹縣政府環保局去年3月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至今共拍攝2,932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經人工逐一檢視,共取締23車輛,有效發揮遏止噪音成效,今年為擴大成效,針對噪音車重點區域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路段1處,設置全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24小時大執法,盼強化高噪音車輛取締成效。

 

新竹縣長楊文科提醒民眾,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是偵測整輛車輛行駛分貝,請民眾只要遵守三不原則,「不超速、不改裝、不不當操駕」就不會有超標的疑慮,一起攜手提升竹縣居住品質。

 

新竹縣環保局表示,自110年起推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於縣轄13鄉鎮市36處陳情熱點共拍攝2,932輛分貝超標汽機車輛,已告發23輛違規車輛,針對有產生噪音之虞無法直接告發對象,並寄發通知到檢11輛次。

 

目前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上路3週,共拍攝553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環保局後續將著手執行告發事宜,但為求謹慎,違規案件判定會採人工判讀,確保舉證無其它干擾音源,避免造成爭議,如有產生噪音疑慮之案件,環保局將先寄發到檢通知釐清噪音污染源。

 

環保局表示,經過評估36處陳情情形及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選定於竹北市中華路架設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周邊道路已設立「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警示用路人駕駛機動車輛應避免噪音擾鄰。

 

環保局指出,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70公里路段,聲音管制標準則為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