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以行動裝置創業 房屋得適用住家用稅率
  • 發布日期:110-12-28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行動裝置創業模式日趨熱絡,為配合新型態營業活動,並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財政部已放寬以行動裝置創業者之房屋稅,可適用住家用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果以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創業,並以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就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