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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 發布日期:110-12-27

最近有民眾反映,在自家房屋旁自行搭蓋車庫未申請使用執照,為什麼要課房屋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符合租稅公平違章房屋仍需課徵房屋稅,且為該局每年房屋稅籍清查之重點項目,因此房屋如有增建、改建情形,應於可供使用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事後經查獲,該局將依航照圖確認是否應補繳以前年度的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原房屋課徵房屋稅,但如未裝設門窗、牆壁且僅供遮陽防雨使用,則該棚架免予課徵;至於在房屋1樓前的人行道所搭建的棚架,如未設有門窗、牆壁且未封閉圍用,並供公眾通行使用,則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