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年民眾的土地參與重劃有增加的趨勢,若現況已不能使用或重劃完成,那麼還要繳地價稅嗎?
該局說明,區段徵收區或重劃區內的土地,在辦理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作原來的使用而無收益時,免徵地價稅。辦理完成後,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第3年起恢復全額課徵地價稅。
辦理區段徵收或重劃之土地應由主管地政機關列冊送稽徵機關辦理免徵地價稅,免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但如辦理期間,仍可作原來使用之土地(如仍為自用住宅並未拆除)則無法免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已完成區段徵收或重劃之土地,往往公告地價會隨之調高,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騎樓走廊用地等得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或減免之要件,並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減輕稅賦。
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4 0800-366100